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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中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状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本站 更新日期:10-08-08 01:09:14 点击数:

导读:为确保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贯彻落实,根据教育局党组的要求,结合我校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责任状:

2010年度)

 为确保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贯彻落实,根据教育局党组的要求,结合我校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责任状:

一、责任内容

1、各处室负责人对本处室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的领导责任。

2、监督、检查本处室贯彻落实学校关于党风廉政建设部署和要求的情况。

3、分析研究本处室党风廉政建设、执法、执纪状况,落实相关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

4、对本处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至少每学期自查一次。

5、组织本处室党员干部学习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和党风廉政法规,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政教育。

6、结合本处室的实际,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章制度,并认真组织实施。

7、认真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二、责任要求

     1、上述责任分工实行一级管一级的原则。

2、必须认真落实,不得以各种借口推诿。

三、奖惩规定

对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有显著成绩的,给予表彰和奖励。反之,将按《武穴市教育局贯彻实施〈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实施办法》中有关条款追究和处理。

 

 

武穴市实验中学责任人:董超纲             处室责任人:

 

                                                     OO年三月一日